2012年2月2日 星期四

有關SOPA、ACTA、「瑞士對盜版態度」的資料節錄與思考


資料:
SOPA法案、Megaupload 事件懶人包
Swiss Govt: Downloading Movies and Music Will Stay Legal

在第二則資料中有提到,一般人的娛樂經費向來是固定的,就算是允許個人下載盜版遊戲、電影、音樂的國家,人民的娛樂花費也不會因此變少。

另外,時常下載盜版的人,也往往更常參加演唱會。時常下載盜版遊戲的人,比起不下載盜版遊戲的人來說,也往往買了更多的遊戲。

就算盜版猖獗,企業也不致於損失自己的商業利益。而且娛樂產業不應該拒絕、恐懼科技的革新與發明,而且一昧煽動政府立法壓迫這些科技的創新與應用。企業應該讓自己能善用新的科技,也讓自己透過新科技來提升競爭優勢。

而且那些試圖想要立法來過濾網路內容或是阻擋網路資訊的作為,不但會傷害言論自由,也會影響個人隱私。況且過濾、阻擋網路內容的作法,也無法真正改善盜版猖獗的問題。

在現實生活,我們不應該只為了解決某些問題,就採取一些過分簡單,但卻未深思熟慮的方法。因為那不只會無法解決問題,甚至還會危害現況,引發更多不應該存在的弊病。

而且透過SOPA、ACTA的例子,我們人民也應該確實理解,擁有權力、財力的人,可以透過媒體、廣告不斷包裝美化自己的人或企業,並不代表他們所做的決定就是明智。他們也只是與我們一樣的普通人而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