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11日 星期一

在處理學生紛爭前﹍探尋突發事件的「實際」景況(以國小五六年級為例)

先備知識:
      在處理學生紛爭前﹍理解學生平日的「真實」互動習慣(以國小五六年級為例)

前言:
      絕大部分的人皆曾經說謊過,或仍維持著說謊的習慣,甚至是很流利自然的說謊,卻從來沒意識到自己說的是徹底的謊言。而且透過說謊的方式,有時能讓自己免於過錯的懲罰,或是避免社會文化的苦苦相逼,等諸如此類生活中會碰上的麻煩,而有些人,他們的說謊習慣也因此逐漸的根深蒂固。所以,說謊在一般人的成長過程中,或在人際溝通的互動裡,通常是個會試圖或無意間實踐的策略,也是個令人無奈的現象。
      因此在處理學生因吵架、打架、辱罵、威脅等突發事件時,不管是受害者為了替自己過份的爭一口氣,或肇事者為了緩和自己的所作所為,都可能在自己的證詞裡加油添醋。老實說,當事人說謊實在不算是太奇怪的事情。但因為我們在大學以前的學習環境,都是屬於團體互動的學校生活,使得不管發生什麼突發事件,在場的旁觀者一向是存在的。也因為有著這樣的教育環境,使得了解學生突發事件的「真實」面貌,絕大部分都變成了可能。
      以下,便是個人在處理學生突發事件時,一向會秉持的原則與方法。透過這些方法與原則,截至本文章創作之時,的確皆能公正處理學生的各種突發事件。[1]不過在本文中,尚未進入紛爭事件之處理,只聚焦在:蒐集充分的「突發事件」的「真實」資訊,合理編織出「突發事件」發生時的「真實」始末。




名詞定義:
  • 當事人:指肇事者、受害者。
  • 肇事者:指引發某一事件的人,通常在人際相處中是屬於較為主動的人。有時候肇事者同時也會是受害者。
  • 受害者:指被某一突發事件所影響的人,通常在人際相處中是較為被動的人。有時候受害者也會是肇事者。
  • 旁觀者:一般是指與突發事件完全無關的人。不過若老師要詢問事情的真實狀況,最好選擇詢問與當事人無好惡關係的學生為佳。否則可能會因為旁觀者因與當事人有良好的交情或彼此為惡的關係,導致證詞與實情有一定程度的差距。[7]因此在本文的旁觀者,指的是與突發事件完全無關,平日也與當事人幾乎無互動者,也就只是同班同學的關係而已。

詢問肇事者、受害者、旁觀者的基礎原則:
  • 不管是當事人或旁觀者,皆得維持個別詢問的原則:
      在詢問學生某件突發事件的情況時,一定要一個一個,個別詢問。千萬不能一次就問一堆人發生了什麼事,不管是旁觀者或當事者,皆一定要維持個別詢問的原則。必須維持如此原則的因由,主要是為了不讓證詞之間互相污染。[2]

  • 在詢問學生時,要理性、冷靜的選擇開放性的問法,讓學生自己講述相關事件的狀況與始末:
      不管是發生什麼突發事件,在了解事情始末時,不要對事情報持著預定的成見,在詢問學生時,千萬不要給予學生任何言語、表情上的暗示,導致學生的記憶、證詞因此有所污染。所以在詢問學生時,通常是問學生在某個地點、某個時間是發生了什麼事情。在學生說完自己想說的之後,再詢問證詞裡相關的細節。在詢問的過程中,老師的態度保持理性、冷靜即可,不需對學生的證詞內容有太衝動的情緒。
  • 詢問突發事件之相關對象的順序:
      一般而言,先詢問旁觀者。在重要的旁觀者皆詢問完後,如果事件的肇事者、受害者之角色鮮明,無當事人同時身兼肇事者、受害者之身份,且根據旁觀者證詞知道有主要之受害者,便優先詢問受害者之證詞。至於肇事者,若肇事者大於一人,得優先詢問在肇事者中較為從眾者,最後再詢問其中習慣在人際關係採取主動的人。[3]

在第一輪詢問完畢後,有關各種角色的證詞可信度,以及羅織可能情況之原則:
      在第一輪詢問完畢,確定獲得足夠的資訊量後,便可以開始整理突發事件的「真實」情況。一般而言,旁觀者的證詞通常是最可信,但是也通常較不完整。[4]不過透過多個旁觀者的證詞彼此彌補、比對,通常可以整理出事件的主要始末。如果當事人中的肇事者、受害者角色鮮明,沒有互為肇事者或受害者的情況,那受害者的證詞基本上也是可信的,而且通常可以補足說明旁觀者的證詞。而肇事者的證詞通常在第一輪的詢問過程中,會夾雜最多的謊言,甚至是極為簡單或感覺無傷大雅的說詞,也可能伴隨著長時間的沉默,甚至是表達自己已經忘記當時發生何事。若肇事者說自己已忘記當時狀況或只是保持長時間的沉默,老師可比對該學生平時與同學的互動習慣,以理解肇事者之說詞是否可信。[5]但若當事人彼此同時是肇事者以及受害者,也就是這次的突發事件是屬於打架等主動彼此攻訐的事件,那在第一輪的說詞中,通常是會講述對自己有利的部份。
      另外編織突發事件的可能始末時,要以學生平時的互動習慣為主要依歸,但不受前者所限,並依循奧卡姆剃刀原則,審慎思考事件可能之真相,但絕對不要讓自己過度的奇想違背最基本可信的證詞。
      還有,若對突發事件仍有疑點,可再次詢問旁觀者,但盡量詢問立場不容易受當事人影響之旁觀者,或透過第一輪之資料,尋找對案情會有理解但未被詢問之旁觀者。而且,請盡量保護旁觀者,好讓重要證人不受當事人之騷擾。在學校這種開放性環境,通常必須採取「葉藏於林」的策略好保護重要旁觀者[6]

結語:
      雖然說謊是學生在迴避過錯時,通常會採取的策略,但只要面對每次的突發事件時,皆能妥善的處理得當,學生通常會漸漸學習到誠實的真正意義。因為,與其浪費時間不斷地編織謊言,不如改正自己的不當之處反而更省時間。而且,至少個人在處理國小五六年的衝突事件時,絕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可以確實理解真實狀況的。畢竟,學生或許可以在老師面前完美的偽裝一切,但他/她畢竟無法在與其同學相處的漫長時光中,總是維持著偽裝的表情和語言。

附註說明:
[1]除了一些少數實在缺乏旁觀者的案例,所採用的策略會比較不像本文的基本原則,反而是透過一些實際上是處罰,但同時也是進一步蒐集資訊的手段來解決。比如說小團體內的欺負事件。這種案例處理起來極為棘手,但目前而言都算有擊破之道。
[2]證詞之間會如何污染,因為實際污染的方式繁多。若有必要,往後會在同篇文章中,再一一說明。比如說,對一堆肇事者進行詢問時,強勢者會搶著說明事情發生的狀況,弱勢者後來便只會依循強勢者的證詞(不管是弱勢者因強勢者的說詞導致自己的記憶改變,或因強勢者的證詞便不敢說出真相),結果多位學生的證詞量便因此減少。也因為資訊變少了,使得「理解事件的真實狀況」變得更加困難。
[3]受限於學生容易彼此互動的學校環境,因此不可能在問訊之前,將所有肇事者彼此隔離。所以若肇事者多於一人,可能會發生串供的問題。
[4]有些旁觀者的證詞不完整,有時候是因為他們本身原本就不關心或不在意正發生的突發事件,所以對於那時發生的事情,並沒有很清晰的印象。但也因為如此,他們的證詞之可信度通常極為有力。
[5]不過肇事者此時的沉默通常是不敢說明真相,或正試圖編織謊言。若是說自己已忘記當時發生什麼衝突,通常是單純的謊言。(只要老師詢問時間是突發事件的近期)
[6]在這裡的意思是指:詢問多位旁觀者,並讓每位的詢問時間都有著一定程度的合理量,讓當事人無法掌握老師最重要的消息來源是來自於哪些學生。
[7]選擇適當的旁觀者有賴於平日對學生互動與學生本質的真實理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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